法律上用語應是「扶養費」
跟「贍養費」在法律上是指夫妻一方在離婚後給付予
另一方關於另一方本身的生活費是不同的,這是首先要說明的。
而不論是贍養費或是小孩的扶養費用,只要對方未依判決履行,
我們都可以拿判決書向法院聲請
強制執行對方名下之財產(包括房屋、存款、薪資、股票等)
來強制對方清償已經到期
但卻沒有給付的贍養費或扶養費。
另外,關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用,
法院判決除了記明應按月付到子女成年(滿20歲)為止外,
為了約制對方要確實按月給付,
通常會再加註「分期給付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意思是對方如果有一期扶養費未給付,
之後所有分期給付之金額就認為全部都在現在就已經到期,
因此現在就可以一次請求對方給付到子女成年為止的所有扶養費。
===========================================
當夫妻要離婚時,對於贍養費、子女教育金等問題,應從以下3大方向討論:
Q:誰該付出金錢代價?
A:
你有工作、對方沒過失 就難爭取到贍養費
傳統上,都認定男方要支付離婚的贍養費,但這觀念現在已經式微。
根據法律界的粗估,在夫妻協議離婚的案例中
女方能順利拿到贍養費者,10個案例中約只有3例,因為現在許多女性,若本身也有經濟能力、不想與前夫糾纏不清,多會主動放棄贍養費請求權。
但如果離婚夫妻對贍養費問題無法達成協議,而要打官司,結果會如何?
賴芳玉指出,法律講究公平性,女方只要本身有經濟能力,通常很難順利爭取到贍養費。
從法院實際判例看,當一方要向婚姻中有過失(例如外遇、家暴或虐待)之一方提出贍養費要求時
如果因為離婚,會導致一方生活陷入困境,通常會獲得勝訴。
但是
如果另一方並沒有過失,或是你本身有工作或相當的經濟能力,恐怕就不太容易爭取到贍養費用。
不過
賴芳玉和屈立楷都認為,若雙方育有子女,在血緣相連下,不管男女都會願意掏錢,負起養育責任,此時不妨將金錢重點擺在爭取子女教養金上。
===============================
Q:按月拿還是一次付?
A:
避免對方哭窮拖延 以資產作價,先落袋為安
在給付贍養費或是子女教育金時,常常遇到對方以哭窮戰術來迴避責任。
賴芳玉建議,協議離婚時,最好採取一次收受的方式,避免對方只支付幾個月生活費後,就要不到錢、甚至找不到人。
她提醒,除非是法院判決離婚,雙方協議的內容才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協議離婚,一旦對方失守諾言不給付時,法律是無法強制他支付。
此外,像陳妮先生在離婚前提前脫產,則陳妮可就時間點進行舉證為夫妻共同財產,盡量追回自己的權益。
===============================
Q:子女教養金會花去哪?
A:
透過信託、保險方式 確保資金長期按計畫使用
有些人不肯支付子女教養金,理由是擔心另一方在拿到錢後,會管理不善、到處亂花。
對此顧慮,屈立楷建議,雙方可以透過信託、或是購買保險的方式,確保資金能夠長期按計畫使用。
通常給付金額較多時,律師或財務專家就會建議採取信託方式
由父母雙方共同制定信託條件
例如...
每月提撥多少錢、當子女考上大學或出國念書時可再支領多少錢、子女滿幾歲後就可全權調度帳戶內資金。
若是單筆金額並不高,屈立楷表示,可提撥1~2年所需的緊急預備金後
依子女年齡規畫,購買不同年期的儲蓄保險、年金保險等,讓子女短、中、長期的資金需求無匱乏風險。
===============================
全國二十三縣市設立65處「法律諮詢中心」
每週開放84個不同時段,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
民眾可透過「全國預約專線:(02)3322-6666」,或至網站(www.laf.org.tw)預約
即可選擇自已方便的地點和時段,和律師面對面詢問法律問題,並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若諮詢後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如撰狀、調解或訴訟代理等,只要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就能申請法扶律師免費服務!
--------------------------------------------------------------
免費的法律諮詢網:
法律諮詢台中免費諮詢,台北市,新北市,桃園,新竹,台南,高雄免費法律諮詢-法律諮詢免費電話:0800-223-500
http://law.asia-yp.com/index.php
===============================
子女撫養費之分擔:
許 多人會問,到底子女扶養費應該要求多少或應該付多少才算合理?!
其實子女撫養費可依雙方收入協議,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只不過協議書上最好清楚明定金 額、交付時間、方式以及寬限期。
如果對方就子女扶養費,有日後不按期支付的疑慮,可以考量要求一次給付,不要分期給付,以免對方藉故拖延或抵賴,導致子女 教養撫育上的困難。
如果約定採用分期給付直到子女成年(滿20歲)
建議要約定「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意思是如果對方有一期未付,可要求對方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成年前的金額。
交付方式則建議以「匯款」方式為之,如此一來可以保留給付紀錄。若不接受,可透過訴訟來強制執行,除了保障自己權益,也可讓對方有所警惕。
(不給付扶養費,可以強制執行財產)
監護權若約定屬男方,原則上小孩跟男方同住,女方應負擔一半的扶養費
但來信卻說監護權在男方,小孩與女方同住並扶養,實際形同女方監護
故若男方不願負擔扶養費
女方可以提出二種訴訟...
1.
一種是「改定監護權」之訴,請求將小孩的監護權移轉給女方
同時一併請求男方每月應負擔若干扶養費
(此部分可比較個人家庭生活開支情形、及參照行政院主計處依各縣市收支狀況所提出的每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表」作為計算標準,以金額較高者為請求標的較為有利)。
滿二十歲不再支付
2.
另一種則是監護權仍屬男方但女方因有實際扶養事實而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
不論向法院起訴或申請調解皆可,要求男方每月按時給付扶養費,只要未按期給付,女方隨時可依判決或調解筆錄申請強制執行男方的財產。
同樣的,請求改定監護權訴訟若有遲未給付扶養費情形,也可申請強制執行。
至於小孩扶養費的請求,一般是滿二十歲即不再支付,除非另行約定需給付至小孩大學畢業或研究所畢業為止。
以此標準父母各負一半之責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之二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
又非訟事件法第七十一條之六亦規法院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
為酌定時得命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給付扶養費...
並得依聲請命為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分期給付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
判決離婚與協議離婚
http://www.rclaw.com.tw/rcpropaganda_S/DisquisitionExquisite/20070815/
===============================
探視被拒可提訴訟
你前夫無權拒絕你探視小孩,探視小孩也不須以支付生活費、教育費為前提。
如果你前夫拒絕你探視小孩,你可依《民法》第一○五五條第五項規定,向法院提起探視小孩的訴訟
請法院裁定你探視小孩的方式及時間,或是依《民法》第一○九○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你前夫的親權。
@所以...夫妻是有200%的探視權~!!(大可放心)
===============================
警安-徵信社
24小時諮詢專線:0800-555-502
http://www.spydetect.com.tw/ja/ch2.html
===============================
我記得...
有幾次看電視,剛好看到政府廣告...
未婚生子或是一方不盡夫妻義務,撫養子女
有網站跟電話能幫忙協助
偏偏...
看過一次之後...
這方面的資訊跟廣告就沒再看過了(超莫名的)
上網找都找不太到(鬱悶)
法官依據協議書、法院判決等證據認定
(協議書比證書好用很多)
P.S:
無論是...
協議書&契約書,不是隨便寫都有法律效應.
要有第三人認證&律師,核對&評估過才有效.
(考量善良風俗之類的人權跟社會秩序~!!)
我
只能說
人人都要學習了解法律
不然
就是多多認識法律達人
(有時又會有新的條款&條約...)
<嫌麻煩的人...最好,擬訂協議書+找第三人公證~!!>
===============================
- Aug 11 Tue 2015 18:14
爭取子女撫養費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